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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违规任命团干部核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10-24
 各中小学、职高、直属幼儿园、直属单位团委(团总支、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团市委、团区委工作要求,朝阳区委教育工委团少工委办公室将集中开展违规任命团干部专项核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朝阳区教育系统所有团组织(含中学、职高的下属团支部)的所有在任团干部(含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

二、核查内容

担任团干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均不符合则为违规任命:

1.中共党员

2.共青团员

3.以共青团员身份担任团干部,年满28周岁后未入党,但仍在同一届团干部任期内

三、工作要求

1.开展违规任命团干部核查,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组织核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同时对各级团组织规范开展相关工作进行普遍教育。对于违规任命的团干部,应立即解除其团内职务,并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青发〔201615号)要求,选举、任命新的团干部。

2.请各单位团组织于1029日(星期二)前,填写《违规任命团干部核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由单位党组织盖章后,将盖章纸质版的拍照件和Excel电子版发送至团少工委办公室共青团邮箱tw85851188@126.com核查没有违规情况,也需要在表中填写注明单位名称加盖党组织公章上交盖章纸质版的拍照件和Excel电子版。请以独立法人单位为单位填报《统计表》,分校(分部)由总校(总部)汇总后上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韩牧岑 85851218

 

附件:违规任命团干部核查情况统计表

 

朝阳区委教育工委团少工委办公室

201910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