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2019年度基层团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团的基本要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本次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要紧紧围绕“牢记初心使命,推进自我革命”的主题进行,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引导团员切实增强不忘初心跟党走的自觉性、坚定性,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团员、团干部要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如何更好地发挥在青年中的模范作用和对青年凝聚作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明团内政治生活,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推进自我革命。严格按照“三会两制一课”规定,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团员年度教育评议。
二、范围与对象
所有组织关系在京的团组织和全体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自愿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在此期间离京学习、工作不能参加的团员,经所在团委同意,可以不参加或者以合适的方式参加团员评议,所在团支部要及时向他们通报情况,并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方法步骤
组织生活会和2019年度教育评议工作一并开展,教育评议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为重点,扎实做好以下3个环节的工作。
1.召开支部大会。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召开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各级团干部应在组织关系所在团支部以团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并接受评议。
2.开展教育评议。每名团员围绕2019年度内的学习工作情况、参加团员活动、发挥团员作用等情况作出自我评价,实事求是,提出改进措施;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团干部还要检查自身在密切联系青年方面的情况。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团员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团员人数为3人的团支部可有1名团员评议等次为“优秀”,团员人数大于3人的团支部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数不得超总团员数的30%(小数点后全部舍去)。未成为注册志愿者并参加社区志愿服务的团员不能评议为优秀。
3.做好结果运用。评议结果要作为2020年度团籍注册、2019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及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重要依据。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团组织应结合实际予以表扬激励。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对于评议等次不合格的团员,团支部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四、工作要求
1.组织生活会和团员评议工作应在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至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期间集中开展,活动开展情况要录入“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团支部要切实履职尽责,严格落实3个环节的任务,并填写《组织生活会报告表》(附件1)盖章后报上级团组织存档。
①如本单位团组织建制为团委或团总支,请收集本团委(团总支)下属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报告表》(附件1),填写上级委员会意见,签字盖章并自行存档,《组织生活会报告表》无须上交团少工委办公室。
②如本单位团组织建制为团支部,请于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前将本团支部《组织生活会报告表》(附件1)纸质版签字后交团少工委办公室(朝阳区教委机关416室)审核并存档。
2.各团支部的活动开展情况要录入“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具体录入方法如下:
在“北京共青团”网页端(https://www.bjyouth.net/site/index)登录团支部账号,在左侧菜单“群体活动”项中选择“新建活动”,填写活动信息,其中活动类型选择“6+N”中的“团员教育评议”。请注意,由于“北京共青团”系统中输入的活动起止时间须大于当前日期,请先确定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开展时间,提前在“北京共青团”上建立项目。在活动结束后,在“活动列表”-“已结束”中找到该项目,点击“活动总结”,录入开展过程和评议结果,上传活动照片。
本次年度组织生活会与团员教育评议两项工作相结合开展,因此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中只需要录入一个活动项目,无须重复录入,活动内容、活动总结中应包括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的内容。本次活动不要求到会团员进行线上报名和签到,到会情况在活动总结中体现即可。每个团支部都要在“北京共青团”上分别进行录入。
3.请各单位团委(团总支、团支部)于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前,汇总本单位所有团支部的活动开展情况,填写《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某单位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情况汇总表”命名发至tw85851188@126.com。
请以独立法人单位为单位填写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分校(分部、分园)由总校(总部、总园)汇总后统一填报,每个独立法人单位只填报一组数据,数据须覆盖本单位所有团支部。
联 系 人: 张涵之 郭伶俐
联系电话:85851108 85851219
电子邮箱:tw85851188@126.com
附件:
1.组织生活会报告表
2.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情况汇总表
朝阳区委教育工委团少工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