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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春季学期发展团员物资配发及发展团员注意事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4-27

  

  各中学、职高团委(团总支) 

  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朝阳区教育系统发展团员工作,根据团市委、团区委相关要求,现将我区教育系统2020年春季学期发展团员物资配发及发展团员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团员物资配发事宜 

  1.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发展团员物资均由团少工委办公室通过物流方式配送到各法人单位总负责团干部所在校址,各法人单位总负责团干部务必在《朝阳区教育系统2020年春季学期发展团员物资物流配送信息表》(附件1)中准确填写手机号、配送地址、所需数量等信息。各法人单位总负责团干部收到物资后,须及时清点核对,确保数量及编号准确无误,并统筹做好分校(分部)物资分发工作。 

  2.2020年起,发展团员物资均由团市委统一制发,包括带编号的《入团志愿书》、带编号的团务用品套盒(套盒中含一枚团徽、一本带编号的《团员证》、一本带编号的《团章》)。请各单位在发放物资的过程中,务必确保每一名发展对象的《入团志愿书》及团务用品套盒中所有物资编号的一致性,避免错发、漏发。同时做好物资保管工作,避免遗失。 

  3.各法人单位团组织须按照春季学期本单位实际发展团员计划数统计报送所需物资数,以上数据原则上应与春季学期实际发展团员数一致。 

  二、发展团员工作注意事项 

  1.2020年春季学期发展团员工作必须在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及发展团员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各法人单位团干部须向本单位党组织书记汇报实际发展团员的计划、工作流程安排、物资分发安排、团员发展大会方案、入团仪式方案等本单位2020春季学期发展团员工作情况,经党组织书记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分校(分部)团干部也须向本校址共青团工作分管领导汇报以上内容并征得其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2.疫情防控期间,各校团组织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要创新方式,确保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符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等发展团员相关文件规定且考察充分。确认发展对象后,方可填写《2020年发展团员物资使用情况明细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版)》(附件2)。 

  3.各法人单位团组织实际发展团员名单须与报送至团少工委办公室的《2020年发展团员物资使用情况明细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版)》(附件2)名单一致,确保名单上的人员一人一编号,原则上不得在报送后更换发展对象。 

  4.疫情防控期间,发放物资、填写资料、讨论研究、召开团支部发展大会等发展团员的流程,要严格落实各项防疫要求,能通过视频、语音等线上途径完成的就尽量不接触。疫情防控期间,团支部发展大会、入团仪式不占用学生在校时间,通过线上途径开展。 

  5.各法人单位总负责团干部及各分校(分部)团干部要及时与年级组长、学籍管理老师进行沟通,确保高三年级团员档案按时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同时,确保初三学生团员档案在初三毕业生离校前交至学生手中。 

  三、表格报送要求 

  各法人单位总负责团干部56日(周三)前将填写好的《朝阳区教育系统2020年春季学期发展团员物资物流配送信息表》(附件1)文件名注明单位发送至tw85851188@126.com,于612日(周五)前将2020年发展团员物资使用情况明细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版)》(附件2)文件名注明单位发送至上述邮箱。   

  请各单位团干部务必仔细核对所填信息,确保两张表格的相关数据一致。有分校(分部)的学校由总负责团干部统一汇总后上交。 

    

  联系人及电话:郭锐 85851188 

    

   

    

                                朝阳区委教育工委少工委办公室 

                                202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