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少先队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3号)“完善全国和地方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集体评选表彰机制,加大对一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表彰、宣传和培养力度”,《北京市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京团联发〔2017〕21号)“加大对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的培养、选树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榜样带动作用”的精神,激励区少先队辅导员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少先队员响应习总书记的号召“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团少工委办公室定于2019年11月至12月开展2019年度朝阳区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集体选树表扬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项目及名额
1.朝阳区优秀少先队员:约300名
2.朝阳区优秀大队辅导员:10名
3.朝阳区优秀中队辅导员:25名
4.朝阳区优秀大队:10个
5.朝阳区优秀中队:25个
二、选树条件及名额
(一)朝阳区优秀少先队员
1.小学三年级至初中二年级的少先队员。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能以“立志向、有梦想,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3.学习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道德素质和健康的心理品质。
4.热爱少先队组织,积极参加少先队组织开展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少先队建队70周年贺信活动、“我与祖国共成长 争做新时代好队员”庆六一活动、“红领巾心向党 争做新时代好队员”建队日主题活动以及校园红通社小记者站、红领巾电视台、红领巾“五小”活动(小书虫、小百灵、小创客、小健将、小主人)等活动,能以主人翁精神,为少先队组织的建设出力献策。
5.在过去2年中获得过共青团、少先队、德育部门颁发的校级(含)及以上思想品德方面相关奖项。
6.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西部温暖计划、朝阳群众小河长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同等条件优先选树。
7.按照相关规定,经民主选举成为少先队小干部,能够认真履行职务,勇于承担责任,珍惜伙伴信任,全心全意为队员和集体服务,受到师生、家长一致好评者,同等条件优先选树。
8.如有孝敬父母、助人为乐、热心公益等有突出事迹并在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的,可破格申报。
9.按每所法人校少先队员总数2‰的比例(四舍五入)推荐申报人,即各法人校每500名少先队员推荐1名申报人,少先队员总数未满500人的法人校可酌情推荐1名申报人。
(二)朝阳区优秀大队、中队辅导员
1.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3年(含)以上,爱岗敬业,全心全意服务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
2.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高尚的品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热爱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能够做少年儿童的表率,积极正确引导少年儿童价值观取向,深受少先队员喜爱。
4.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实践和科研能力,圆满完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少先队建队70周年贺信活动、“我与祖国共成长 争做新时代好队员”庆六一活动、“红领巾心向党 争做新时代好队员”建队日主题活动等年度重点工作,在少先队组织建设、少先队仪式教育、少先队活动课、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红领巾校园媒体建设及中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5.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积极参加各类少先队培训,能认真研究当代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健康成长需要,努力掌握现代教育观念和规律,在有益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工作中有创新、有建树、成绩突出。
6.大队辅导员所任职的少先队大队在2018至2019学年度朝阳区少先队工作考核中成绩名列前茅。
7.善于钻研,勇于创新,在少先队工作方法、理论研究和少先队活动课建设中不断取得新成果,研究成果获得区级(含)以上奖项或公开发表者,同等条件优先选树。
8.积极承接区、市、全国少工委相关工作、活动,协助区、市、全国少工委开展少先队相关工作、活动者,同等条件优先选树。
9.积极带领少先队员开展社区志愿服务、西部温暖计划、朝阳群众小河长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且表现突出者,同等条件优先选树。
10.每所法人校最多可推荐1名大队辅导员、2名中队辅导员参评。
(三)朝阳区优秀少先队大队
1.少先队组织建设健全,组织机构、组织生活、队礼与队仪式规范。少先队阵地建设扎实,特色鲜明,管理规范。
2.认真落实少先队改革方案,在少先队改革过程中起到示范作用。
3.能够围绕上级少先队组织工作要求,圆满完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少先队建队70周年贺信精神活动、“我与祖国共成长 争做新时代好队员”庆六一活动、“红领巾心向党 争做新时代好队员”建队日主题活动等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学校特点,经常性、创造性开展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和实践活动,队员乐于参与,得到队员好评。
4.全面开设少先队活动课,少先队活动课特色鲜明、专业性强、教育效果好,能够增强少先队的思想性、先进性和自主性。
5.能够按规定召开校级少代会,积极探索成立校级少工委
并按规定召开会议。
6.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小干部,积极为队员创造服务他人、锻炼自己的实践机会。
7.2018至2019学年度少先队工作考核成绩名列前茅。
8.积极承接区、市、全国少工委工作、活动的大队,同等条件优先选树。
9.积极组织队员开展社区志愿服务、西部温暖计划、朝阳群众小河长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且成效显著的大队,同等条件优先选树。
10.每所法人校仅可推荐1个大队参评。
(四)朝阳区优秀少先队中队
1.中队组织建设健全,组织机构、组织生活、队礼与队仪式规范。
2.积极响应少先队改革号召,认真落实少先队改革工作中的具体要求。
3.中队吸引力、凝聚力强,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强,能够自主管理、自主开展活动,积极开展“动感中队”活动,共建共乐、积极向上。
4.能保证每周一课时的少先队活动课,教学效果显著。
5.能够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中队小干部,积极为队员创造服务他人、锻炼自己的实践机会。
6.积极组织队员开展社区志愿服务、西部温暖计划、朝阳群众小河长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且成效显著的中队,同等条件优先选树。
7.积极承接全国、市、区少先队工作、活动的中队,同等条件优先选树。
8.每所法人校最多可推荐2个中队参评。
三、选树程序
(一)推荐阶段(11月21日至11月28日)
各校参照选树条件,按照名额及报送要求,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征求本校党组织及有关方面同意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人(集体)。
(二)评审阶段(12月6日前)
区委教育工委团少工委办公室将组建由有主管少先队工作经验的朝阳区中小学退休党组织书记、校长构成的评审组,按照
选树条件对申报人(集体)材料进行评审,形成《2019年度朝阳区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集体选树表扬名单(征求意见稿)》。
(三)公示阶段(12月13日前)
《2019年度朝阳区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集体选树表扬名单(征求意见稿)》将通过朝阳教委公文流转平台及“朝阳少先队辅导员”微信工作群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根据公示征求的意见、建议形成《2019年度朝阳区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集体选树表扬名单(审议稿)》。
(四)公布阶段(12月31日前)
区委教育工委团少工委办公室将《2019年度朝阳区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集体选树表扬名单(审议稿)》呈区教工委工委会审议,将审议通过的名单正式对外公布。
四、工作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广泛宣传,深入挖掘,严格把关,规范申报。
2.各校请于11月28日(星期四)下午5:30前将加盖公章的本校优秀少先队员申报名额换算表(附件1)、少先队员申报汇总表(附件2)申报登记表 (附件3、4、5、6)以及事迹材料报送至朝阳教委行政事务综合处置中心(地点:朝阳教委正门南侧平房;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cysgws@126.com 邮箱 (文件统一命名为“某校2019年少先队选树表扬材料”)。所有申报登记表均须正反打印在一张A4纸上,事迹材料可另附页。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3.各校推荐的申报人(集体)名单需在学校进行至少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于12月5日(星期四)前将公示无异议证明(模板见附件7)盖党组织公章后,拍照以“某校2019年少先队选树表扬公示无异议证明”发送至cysgws@126.com。
4.有分校(分部)的学校,均须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统筹做好各分校(分部)申报推荐工作,各分校(分部)申报材料由总校(总部)统一报送。
联 系 人: 高云平 韩牧岑
联系电话:85851183 85851218
附件:1.2019年度朝阳区优秀少先队员申报名额换算表
2.2019年度朝阳区优秀少先队员申报汇总表
3.2019年度朝阳区优秀少先队员申报登记表
4.2019年度朝阳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申报登记表
5.2019年度朝阳区优秀少先队大队申报登记表
6.2019年度朝阳区优秀少先队中队申报登记表
7.2019年度朝阳区少先队选树表扬公示无异议证明模板
朝阳区委教育工委团少工委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